行政執法局社會實踐:在實踐中深化對基層執法的認知與思考
當我帶著對“行政執法”的模糊想象,走進市行政執法局大隊的辦公室時,以為會看到嚴肅刻板的執法場景。但一個月的實踐下來,那些穿梭在街頭巷尾的身影、耐心溝通的話語,讓我對基層執法有了全新的認知——這里不僅有維護秩序的“力度”,更有貼近民生的“溫度”。
日常巡查是執法工作的常態。每天清晨,我跟著隊員們穿梭在農貿市場周邊。遇到占道賣菜的大爺,隊員們不會直接驅趕,而是蹲下身聊幾句:“大爺,您這菜新鮮,但占著人行道,路人不好走,前面就有便民疏導點,我們幫您挪過去?”大多時候,攤販會笑著配合。有一次,一位賣水果的大姐抵觸整改,說“挪了就沒生意”,隊員們沒有硬來,而是幫她分析疏導點的人流優勢,還聯系社區幫她申請了臨時攤位。后來再遇見大姐,她特意遞來一串葡萄:“多虧你們,現在生意比以前還好哩!”那一刻我明白,執法不是“對抗”,而是用耐心化解矛盾,找到“秩序”與“民生”的平衡點。
案件辦理則讓我看到執法的“嚴謹”。協助整理一起違規設置廣告牌的案件時,從現場測量尺寸、核對許可證,到制作詢問筆錄,每一步都要符合法律規定。隊員們常說:“我們手中的權力是老百姓給的,必須把每一件事辦得明明白白,才能讓大家信服。”有次核對證據時,我漏記了當事人的一句陳述,隊員立刻提醒我:“這細節不能少,萬一當事人有異議,我們得有完整記錄回應。”這種對程序正義的堅守,讓我對“法治”二字有了更具體的理解。
實踐中也有無奈時刻。大隊管著15平方公里的區域,卻只有20多名隊員,有時偏遠路段巡查不到位,違規行為就會反復;遇到不理解的群眾,還會被誤解“多管閑事”。但隊員們從沒想過抱怨,反而琢磨著怎么改進:比如和社區網格員合作,讓居民幫忙盯著違規苗頭;用短視頻拍執法日常,告訴大家“為什么要管、怎么管”。慢慢地,越來越多居民開始主動配合,有次巡查時,一位阿姨還提醒我們:“前面有商戶亂堆雜物,我已經跟他們說了,你們去看看就行。”
離開執法局那天,看著隊員們又出發去巡查,陽光灑在他們的制服上。我忽然懂得,基層執法者就像城市的“守護者”,用腳步丈量街巷,用耐心化解矛盾,在“法”與“情”之間找到最優解。這段實踐經歷,不僅讓我學到了法律知識與溝通技巧,更讓我看見:真正的治理,從來不是冰冷的規則執行,而是帶著溫度的守護,是讓每一個生活在這座城市里的人,都能感受到秩序與溫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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